为促进大学生文明修身,加快和谐寝室建设进程,学校和学院对寝室安全卫生进行了不定期检查,本着教育人、引导人的原则,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11周整改寝室名单公布如下,如有异议,请于11月20日16:00前到纪检部范同学处反馈,联系电话:580211,逾期不予受理。
寝室号 | 班级 | 责任人 | 整改原因 | 备注 |
1-416 | 计应(2+3)1802 | 叶敏洁、上官福祥、李浩、文小俊、侯称意 | 地板乱七八糟 | 院检 |
9-203 | 电气(康华)1901 | 孔麒淞、陈有義、孙强、董泽帅、杨文彬、吴鑫伟 | 垃圾未清理出去 | 院检 |
9-320 | 计应(2+3)1905 | 郭子恒、朱晟源、潘达江、王文生、张正浩 | 垃圾未清理出去 | 院检 |
10-402 | 计信1903 | 谢作柯、黄军豪、徐康、陈智豪、徐伟涛 | 垃圾未清理出去 | 院检 |
10-403 | 计信1903 | 毛万欣、马锦涛、应意凯、葛屹耿、叶强 | 垃圾未清理出去 | 院检 |
10-416 | 计信1902 | 吴彬、王洋洋、王焕耀、毛劲玮、张瑜韩 | 垃圾堆放门口 | 院检 |
注:
1、不符合检查标准其中三项或者三项以上的寝室被评为整改寝室(C寝);
2、不符合检查标准其中一项或者两项但是卫生特别脏的寝室被评为整改寝室(C寝室);
3、凡被评为C等寝室的,或存在违纪情况的,可申请复查一次,经复查仍为C寝的宿舍,为不合格寝室。对不合格寝室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取消该寝室“免检寝室”和“星级寝室”评选,并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对全体寝室成员进行扣分。
4、凡被评为C等寝室的,或存在违纪情况的,1次予以口头批评,2次予以口头警告,3次及以上被认定为周整改寝室的全体寝室成员,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评奖。
数字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