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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工程学院关于给予汪旭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严毅萍 编辑日期 : 2020-11-18 来源 : 阅读次数:

 

 

汪旭(学号:5301200317),男,数字工程学院2020级计算机信息管理2003班学生。

在2020年11月18日学院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中,该生所在1号公寓楼323寝室发现仓鼠一只,属于违规物品。经查证,上述违规物品属于汪旭所有。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汪旭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公布方式为学院网站公示及布告栏公示。

 

数字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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