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锋政(学号:5334200238)男,数字工程学院2020级大数据技术与应用2002班学生。
叶胜楠(学号:5334200212)男,数字工程学院2020级大数据技术与应用2002班学生。
宣章杰(学号:5334200232)男,数字工程学院2020级大数据技术与应用2002班学生。
金 健(学号:5334200226)男,数字工程学院2020级大数据技术与应用2002班学生。
郑东东(学号:5334200240)男,数字工程学院2020级大数据技术与应用2002班学生。
胡凯强(学号:5334200228)男,数字工程学院2020级大数据技术与应用2002班学生。
在2020年11月18日学院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中,该生所在1号公寓楼426寝室使用明火蚊香,属于违规物品。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张锋政、叶胜楠、宣章杰、金健、郑东东、胡凯强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公布方式为学院网站公示及布告栏公示。
数字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