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嘉怡(学号:5330200118)女,数字工程学院数媒2001班学生。
在2021年9月29日全校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中,该生所在7号公寓楼143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吹风2000W),属于违规物品。经查证,上述违规物品属于张嘉怡所有。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张嘉怡严重警告处分。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9月29日16:00之前到数字工程学院406办公室反馈。
严重警告公布方式为学院网站公示及布告栏公示。
处分期1年,2022年9月29日期满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撤销处分。
数字工程学院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