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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资格审查认定,人工智能学院2023-2024学年原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候选人(学号:5302230120),由候选人(学号:5342220449)替补。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11月16日,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反馈。
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