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资格审查、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评定,现将人工智能学院2024-2025学年专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10月17日,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据实向学院反馈意见。
联系人:鲁思诗老师,办公地点:教3-103,联系电话:0577-86560030。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2:2024-2025学年专业奖学金获得者汇总表(1).pdf
附件4:2024-2025学年学习进步奖获得者汇总表(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