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学院官网

学生工作

您的位置:

首页 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沈仟、张凤宇、刘浩杰、徐思禾严重警告的决定

作者: 编辑日期 : 2021-03-18 来源 : 阅读次数:

 

沈  仟(学号:5330190124)男,数字工程学院数字媒体应用技术1901班学生。

张凤宇(学号:5330190140)男,数字工程学院数字媒体应用技术1901班学生。

刘浩杰(学号:5330190105)男,数字工程学院数字媒体应用技术1901班学生。

徐思禾(学号:5330190143)男,数字工程学院数字媒体应用技术1901班学生。

在2021年3月17日学院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中,该生所在8号公寓楼229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热水壶),属于违规物品。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沈仟、张凤宇、刘浩杰、徐思禾严重警告

 

严重警告公布方式为学院网站公示及布告栏公示。

 

处分期1年,2022年3月18日期满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撤销处分。

 

 

数字工程学院

2021年3月18日

 

 

Copyright © 2017 ALL Right Reserved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浙ICP备050298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