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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黄昌奇、李云喜、吴启料、洪文旭、谢志鑫严重警告的决定

作者: 编辑日期 : 2021-03-22 来源 : 阅读次数:

 

黄昌奇(学号:5301190324)男,数字工程学院计算机信息管理1903班学生。

李云喜(学号:5301190312)男,数字工程学院计算机信息管理1903班学生。

吴启料(学号:5301190343)男,数字工程学院计算机信息管理1903班学生。

洪文旭(学号:5301190310)男,数字工程学院计算机信息管理1903班学生。

谢志鑫(学号:5301190307)男,数字工程学院计算机信息管理1903班学生。

 

在2021年3月22日学院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中,该生所在8号公寓楼512寝室发现赌具(麻将),属于违规物品。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黄昌奇、李云喜、吴启料、洪文旭、谢志鑫严重警告

 

严重警告公布方式为学院网站公示及布告栏公示。

处分期1年,2022年3月22日期满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撤销处分。

 

 

数字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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